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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語 25~35岁持续工作的既婚女性激增至50%2008年4月15日 自1985年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制定以来的22年间,25-35岁既婚女性中,持续工作的人增加至5成,2008年4月7日、从厚生劳动省的报告中获悉了这一结果。 据结果表明:25岁以上的既婚女性中,持续工作的人从85年的38.9%上升至2007年的50.7%。此外,35岁之前的既婚女性中,继续工作的人也从85年的45.7%上升至07年的49.7%。厚劳省认为:受生育的高龄化影响,由于少子高龄化,劳动力人口正在减少,既婚女性被视为劳动力。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