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土交通省于2008年6月12日对各家旅游公司下达指示:针对海外旅游费用,在航空运费的基础上另行收取的燃油特別付加运费要求明确标明。各家公司计划在10月末执行这一规定。
据该省国际航空课担当者说:“为了提高收费的透明度,如果不遵守这一规定,就有可能被罚款”。
原油高涨带来燃油附加费的上涨。日本航空决定从7月1日开始,把飞往中国的燃油附加费改定为8500日元(现行6500日元)、韩国3500日元(现行2500日元)、北米・欧洲2万8000日元(2万日元)。全日本空运也将在该日涨价。